五大措施铺就网络强国路
金江军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
而衡量一个国家是否为网络强国的标准有多种因素,网络准备度是其中之一。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必须正视我国与发达国家在互联网方面的差距,进而采取有效措施弥补短板,迎头赶上。
网络准备度是世界经济论坛推出的评价一个国家和地区互联网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4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4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在148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的网络准备度得分为4.1,名列第62位,比2013年下降了4位(2013年中国名列第58位)。我国网络准备度各具体指标得分及全球排名情况如表(见右)所示。
从此表可以看出,我国互联网发展水平在148个国家和地区的排名中,位居世界中游水平,与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不太相称。在各分项指标中,排名最好的是政府应用,其次是商业应用和社会影响力。排名最靠后的是商业和创新环境,在14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15位。
为此,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应尽快改善互联网商业和创新环境,夯实网络基础设施,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提升网络经济影响力,提高个人互联网应用水平。
改善互联网商业和创新环境
我国互联网商业和创新环境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具体表现在政府部门前置审批过多,市场秩序有待规范,企业税费负担重、贷款难、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等方面。
在调研过程中,有些互联网公司反映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往往需要多个行政许可或审批,审批时限较长、程序复杂、要求苛刻。互联网企业的前置审批过多,不适应互联网行业技术新、变化快的特征。经营年限等方面的要求使许多互联网企业难以申请到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进而影响互联网企业的业务发展。
互联网行业是一个创新非常活跃的行业,新事物层出不穷,而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方面相对滞后。有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互联网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甚至阻碍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互联网+”催生了分享经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分享经济”,而我国现有一些法律法规是按“独享经济”模式制定的,亟待修改和完善。
我国互联网行业存在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现象。例如,一些互联网巨头凭借资金、技术、行业话语权等优势,对有独特商业模式和业务的中小型互联网企业,采取高薪挖人、快速模仿等手段,使得许多中小型互联网企业不敢创新、不愿创新。有的互联网企业通过控制资源或采用技术手段限制竞争对手,有的互联网企业则恶意诋毁竞争对手。
互联网企业提供更多的是服务而不是物理产品。我国实行“营改增”后,有些互联网企业“进项税”抵扣少,反倒增加了互联网企业的税负。互联网企业不像制造业企业那样拥有厂房、生产设备等大量固定资产,主要是采用“人脑+电脑”的经营模式。我国现行金融体系难以适应互联网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例如,互联网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可抵押的固定资产少,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今后,要深化互联网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互联网管理体制。在互联网行业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互联网行业管理模式从“前置审批”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清理互联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废止不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修改相关条款,补充新的条款。加强互联网行业反垄断,规范互联网市场竞争。针对互联网行业制定合理的财税、金融政策,减轻互联网企业税费负担,提供适合互联网行业的融资产品。
夯实网络基础设施
近年来,我国网络基础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城乡差距明显,网速慢、资费高的局面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夯实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推进“三网融合”。
对于城市而言,与水、电、气一样,网络也是重要的生命线。为此,应把网络基础设施作为市政基础设施之一,纳入城市规划范畴,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和运维,建立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探索民间资本参与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有效机制。
对于农村,应把互联网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互联网发展和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关爱留守儿童、改善农村教育和医疗条件等结合起来。许多贫困地区的农村有特色农产品,而且是纯天然绿色食品,如果能够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出去,就可以脱贫致富。对于留守儿童,如果能够时常与远在他乡的父母进行网络视频聊天,就可以慰藉他们幼小的心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发展远程教育和慕课(MOOC)、远程医疗,可以改善农村教育和医疗条件。
发展数字内容产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把数字内容服务作为八大高技术服务之一,提出“加强数字文化教育产品开发和公共信息资源深化利用,构建便捷、安全、低成本的数字内容服务体系;促进数字内容和信息网络技术融合创新,拓展数字影音、数字动漫、健康游戏、网络文学、数字学习等服务,大力推动数字虚拟等技术在生产经营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推进人口、地理、医疗、社保等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和社会化服务”。
公共数据资源是数字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掌握着大量公共数据资源。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脱敏处理,通过政府数据网站开放这些公共数据资源,对于我国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意义十分重大。《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提出“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要尽快制定国家层面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条例》,科学界定公共数据资源范围,明确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方式和程序,以便让各级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开放公共数据资源,让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于法有据。
此外,还要进一步深化新闻出版广电体制改革,提高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报刊等传统媒体的数字化率,大力发展数字电视、数字广播、数字电影、电子图书、电子报刊等,支持传媒类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加强对数字内容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提升网络经济影响力
网络经济不仅是指互联网产业,还包括利用互联网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发展互联网时代的实体经济。只有推动“互联网+传统产业”发展,才能真正壮大我国的网络经济。
我国涌现出了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国际知名的互联网大型企业,提升了我国网络经济影响力。但我国许多传统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互联网给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带来的深刻变革,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程度还不深,制约了我国网络经济发展。
据统计,2013年美国企业云计算应用率达到55%-63%,而我国企业云计算应用率只有21%,比美国低30多个百分点; 2013年美国中小企业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2%-85%,而我国中小企业互联网普及率只有20%-25%,比美国低50多个百分点。
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推动“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发展,使“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大力发展农业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交通、能源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业(采用O2O模式的服务业)、新硬件产业等;既要鼓励传统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又要鼓励互联网企业进军传统产业。支持中小微企业购买云计算、云服务平台,降低中小微企业信息化门槛。
目前,欧美发达国家的互联网发展已经逐渐进入软硬一体、虚实一体的新硬件时代,可穿戴设备、无人驾驶技术、远程操作技术等日新月异。我国应深化信息产业管理体制改革,改变目前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产业、通信业割裂管理的局面,大力培育和发展新硬件产业。
提高个人互联网应用水平
与互联网政府应用和商业应用相比,我国互联网个人应用水平还比较低,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据统计,2013年美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7%,而中国互联网普及率只有46%,比美国低三十多个百分点。美国智能手机普及率达到69%,中国只有54%;美国社交网络应用率达到73%,中国只有60%,都比美国低十多个百分点。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我国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64.2%和30.1%,农村比城镇低34.1个百分点。
为提高我国互联网个人应用水平,应实施“互联网扫盲”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社会团体、商业培训机构等开展城乡居民网络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城市和农村互联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高家庭互联网接入率,改善城乡居民上网条件。结合“校校通”工程,提高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建设网络室,方便学生上网。进一步降低网络资费,提高网速,改善低收入群体的互联网普及率。把互联网纳入助残行动,提高残疾人的互联网普及率。结合“双创”工作,支持人们利用互联网成为自由职业者,利用互联网进行创业。
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对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我国综合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要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标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