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量“月结”变“日结”丨半年后停贴“欠费单”,催缴一律手机短信+微信

哈尔滨新闻网 / 2018年01月12日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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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通知时明明告诉欠费20元,怎么缴电费时就变成了欠30元?不少市民对补缴电费时遇到的情况有些困惑。记者从国网省电力公司和哈尔滨供电公司获悉,从今年上半年起,为让用户实时掌握自家用电情况,已对签署智能用电协议的用户电量计算方式,由沿袭多年的月结算变为每日实时结算,用户发现“多出来”的部分其实是从接到欠费通知到缴费期间新产生的用电费用。

据悉,目前哈供电公司智能催交费系统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实现无人工、电子化催费服务,让用户预计今年底覆盖80%电力用户。明年5月31日前,针对城市居民用户及低压商业用户实施多年的张贴“电费通知单”方式将全面停止。

据了解,智能交费是指借助信息通信技术,通过远程实时费控、用电信息采集等系统及手机短信、语音电话等互动平台,采集智能电能表信息,进行电费测算,远程下达电费预警、停复电等指令及信息,实现可用电费余额自动测算、余额信息自动预警、停复电指令远程发送的一种向用户计收电费的方式。  

据介绍,用户享受智能催交费业务前,须与电力部门签署《智能用电进万家合作协议》。今年6月1日起,电力部门已面向全部低压客户推进协议签订。用户可选择到供电营业厅柜台签订、拨打客户经理电话上门签订等线下签约方式,签约时需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用电地址、10位数的客户编号或电费发票。签订协议后若用户需修改联系方式,应提供准确的客户编号和已经绑定的联系方式,并提供修改依据,如住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

对于孤寡老人、低保户、行动不便等特殊客户群体,电力部门推出为客户定制服务。没有手机的老人可预留家中固定电话号码或子女(亲属)电话号码,也可以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与本地区客户经理联系申请个性化服务,此类用户的电费催缴方式将采取上门通知或电话告知。

来源:哈尔滨日报、新晚报

记者:徐光胜 刘首辰

编辑:刘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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