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手机已经成了每个人必不可少的“玩具”。
边过马路边低头玩手机,大多数人应该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虽然我们一再被告诫,这么做不合适甚至很危险,但没人能抵挡住手机的“诱惑”。
对过马路玩手机的行为予以惩罚,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通过立法的形式,认定这一行为违法并予以罚款,还是极其罕见的。
最近就有个城市勇敢地吃上了螃蟹,成为美国首个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的城市:
夏威夷首府檀香山(Honolulu)。
早在今年7月,檀香山就通过了立法,10月25日是正式实施的日子。
外事儿(微信ID:xjb-waishier)找到了这项法案的全文(只有2页多),我们一起来研(tu)究(cao)下。
为啥要设这项法律?
管控特定人群对移动电子设备的使用。
为啥要特别针对行人?
机动车驾驶员和骑车人都有相应的法规约束,行人同样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条具体是咋说的?
行人过马路或公路时,禁止看移动电子设备。但拨打911急救电话时除外。
有没有人可以不受约束?
有。执行任务的Emergency responders可以不受该法律的约束,包括消防员、警察、急诊医务人员等。
移动电子设备都包括啥?
手机、手提电脑、平板电脑、手持游戏机等。
违法的话怎么处罚?
第一次违法,予以≥15美元≤35美元的罚款;
一年内第二次违法,予以≥35美元≤75美元的罚款;
一年内第三次违法,予以≥75美元≤75美元的罚款。
上面是这项只有两页纸法律的“精髓”。还有一些无关紧要的其它法律专业术语,就先不一一列出了,感兴趣的可去外网查看。
(划横线的是啥?“外事儿”猜测,应该是修改前的草案条文吧。)
在檀香山之前,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有不少城市出台过相关规定,对过马路玩手机的行人进行罚款。
对檀香山来说,设立这项法律的初衷是减少人员伤亡。
早在今年7月,在签署这一法律时,檀香山市长柯克·考德威尔(Kirk Caldwell)就表示,由于行人疏忽,檀香山的交通事故发生率高于美国大多数地区。2000年至2011年间,行人低头看手机共引发交通事故逾1.1万起。
类似这样的数据还有很多:
从这两个表格可以很明显看出,因低头看手机或过马路打电话造成的人员伤亡数字在逐年增加。
俄亥俄州立大学的一项研究更细致。
他们通过对全美所有因使用手机时受伤人群统计发现,受伤人数最多的在16-20岁、21-25岁这两个年龄段。
大致符合年轻人爱过马路玩手机的印象。
该研究还认为,因统计口径等种种原因,实际的数字比美国交管机构统计的数字要大得多。
但也有人有不同意见,认为这很“荒唐”。
一个很简单的事实是,美国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也在逐年上升。相对而言,因“手机分心”造成的人员伤亡实在有点微不足道。
不管我们态度如何,外事儿(微信ID:xjb-waishier)觉得,效仿檀香山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总体上应该会是一种趋势。
比如在檀香山正式实施第二天,美国北方邻居的第二大城市多伦多,就有人在媒体上撰文要求跟进了。
如果中国也决定效仿,你怎么看?
文/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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