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摩拜起诉:心胸决定企业高度,请停止发黑稿

磐石之心 / 2018年10月01日 05:17

新闻

7月27日下午,网上传出《摩拜起诉自媒体“磐石之心”侵犯名誉权》,这起源于我6月17日写的一篇文章《摩拜融资6亿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资断档立即死掉》。

对于摩拜的指控,我感觉很受伤,也对摩拜这家公司的未来表示担忧。在这个言论自由的时代,一家号称是互联网先锋的企业却容不下半点不同意见。

首先,水蛭不是贬义词。

摩拜特别指控的“水蛭”这个词语并非属于恶性词语,也非网信办禁用词语。水蛭,只是一种动物。用在此文中“摩拜融资6亿美元仍是“水蛭”的命”应该算是形容词,并无褒贬。

褒义、贬义、中性,这是从使用者的主观态度上给词做的感情色彩方面的判断。从逻辑学上这属于价值判断是主观性的,区别于事实判断。比如,今天三十度,我很热。前面就是事实判断,后面就是主观判断,也就是价值判断。

而价值判断中又有两种,一种是约定俗成的高频的默认的贬义,比如一些明显是骂人的词语。一种是需要看搭配频率,要在语料库检索的。水蛭显然属于后者,并不是骂人的词语,无贬义。

其次,文章并未歪曲事实。

我提出“共享单车进军海外主要的目的是帮助移动支付做推广。”“赚不赚钱才决定着企业生死。”都是有论据支持的。摩拜创始人在多个场合被问及盈利模式、盈利时间的时候,都无法给出确切答案,并多次声称摩拜是做公益。

目前摩拜一直在亏损经营,靠融资活着,这是事实。所以“摩拜只是一只投资者的“提线木偶”,只是一只瘦弱,不堪一击的“病狐狸”,却以为自己成了老虎,这的确十分可笑。”这句话中的“提线木偶”、“病狐狸”都是为了更形象的比喻我提出的观点和摩拜经营现状。在任何作者看来,这都属于写作技巧范畴,而不属于恶意诽谤。

再次,从没有因媒体批评而死去的企业。

企业需要赞美更需要批评,批评使人进步,也企业使企业进步。诺基亚的衰败不是媒体骂死的,恰恰是因为在智能机的转折点上不听媒体的批评和建议错过了转型的机会。

自媒体人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就像是啄木鸟帮树干找虫子。从没有一家公司没有盈利模式,依靠融资活下去的案例。磐石之心的文章建议摩拜回归企业经营本质,尽快考虑盈利模式,这是一件好事。

另外,诋毁商业声誉行为是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该行为是“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文章并未散布和捏造任何虚假事实。

可惜,摩拜则认为这是在诽谤。既然摩拜如此心胸,如此不尊重提意见者,甚至恶语相加,那么我们就只好法庭上见。

第四,网上出现大量侮辱磐石之心的文稿。

我正收集证据准备反诉发稿者侵犯个人名誉权。自7月27日下午,网上就出现大量侮辱我的文章,发在软文集散地“中国网”、假的“法制与社会”等位置,比如《“磐石之心”王斌发黑稿抹黑摩拜遭起诉,恶性竞争何时休》《摩拜起诉自媒体“磐石之心”王斌侵犯名誉权 网络黑稿何时能休?》《磐石之心王斌发黑稿被起诉!自媒体人竟系公关公司! 》等。

在这些文章里对磐石之心进行舆论审判,比如,“但可以明白的是,被告王斌都可以通过抹黑诋毁摩拜这样的公司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挖掘王斌及其公司的公开信息可以发现,该人自己注册了名为“ 青岛智点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的公关公司,利用抹黑造假诋毁公众熟知的公司来达到自己公司知名度的提升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更甚至,在目前的竞争激烈的共享单车市场,是否存在商业诋毁,值得进一步探讨。

这分明是有人动用媒体关系制造舆论,在法院还没开庭前就恶意诽谤和攻击我。对此我已经在取证,准备追查文章来源,并起诉相关责任人侵犯名誉权。

虽然摩拜融了数十亿元,财大气粗,而磐石之心一介草民,没钱没势,但是我相信法律的公正,更加相信市场规律的正确性以及我对行业未来的预判。

关于磐石之心与摩拜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我会及时在公众号磐石之心上公布进展最后呼吁各位读者与磐石之心一起与黑恶势力、金钱舆论斗争到底,还我们评论人自由发言的权利。(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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