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在煤矿地测防治水中的应用

中国科技纵横 / 2018年09月01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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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法在煤矿防治水中的应用2007.ppt

边兵

摘 要:随着煤矿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安全生产标准的逐步提高,采用安全评价方法进行辨识与分析煤矿地测防治水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按照评价报告提出的有效措施和做出的科学结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系统安全可靠性,有效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关键词:地测防治水;安全评价;制度建设;实施效果

中图分类号:TD7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9-0175-02

1 安全评价的必要性

安全评价报告是煤矿企业实现安全运行的技术指导文件,是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对煤矿企业的安全行为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判别的重要依据。安全评价是运用系统工程和科学方法,辨识与分析煤矿系统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确保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严密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按照评价报告提出的有效措施和做出的科学结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部分煤矿企业不重视安全评价的重要作用,个别安全评价不规范,评价人员责任观念淡薄、依法守法意识不强,评价报告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一定程度影响了安全评价作用发挥。随着煤矿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安全生产标准的逐步提高,加强和深化煤矿安全评价工作显得愈加重要、愈加紧迫。因此,必须从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依法加强煤矿安全评价管理工作,加强提高煤矿安全评价工作效能,为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 地测防治水安全评价制度的建设

2.1 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1)评价领导机构。各单位(矿、处、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战线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战线副总为成员,负责安全评价的领导决策。

(2)评价管理机构。各战线负责人任组长,副总任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区)室人员为成员,负责评价工作的具体管理。

(3)评价执行机构。各战线业务主管科(区)室科(区)长任组长,与评价相关的基层单位队长和技术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专业评价项目的现场安全评价工作。

(4)评价监督机构。由安全副矿长任组长、安全副总任副组长,安全检查部门人员为成员,负责对各项安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评价中存在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奖罚制度。

2.2 预测评价范围和评价等级划分

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一律实行水害安全评价,先评价后施工。

地测防治水评价可采用定性评价,评价结果应划分为安全可控、基本可控和持续改进三个等级。

2.3 预测评价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顶底板含水层、地质构造、老空区边界、老空区积水量、水压大小、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地表水体、采动裂隙带深(高)度、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排水设施、通讯设施、防治水设计及措施。

2.4 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1)矿井水害安全评价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

①地测部门负责采掘工作面的施工进度及防治水工程质量管理,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措施编制与指导。

②机电运输部门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中的供电、排水设施(电缆、水泵、管路)的选型和管理工作。

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防治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④调度室负责对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通讯、信息调度、水仓、水沟进行管理。

⑤通风防突部门负责探放水工程施工时对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检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并负责探放水各钻场的防灭火工作。

(2)矿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和自己部门业务有关的防治水信息,并填写水害评价表,报地测部门汇总。评价表包括以下内容:

①预测判断可能揭露的断层、褶曲、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价。

②预测判断采掘工作面前方及两侧3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老空、老巷、各种含水体及导水通道,并对涌水范围、位置及水位、涌水量做出分析判断和危害评价。

③对物探异常区分布情况及危害程度进行评价。

④结合工作面内部及附近钻孔,并参照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中隔水层等厚线图,分析底板隔水层厚度变化,对突水可能性进行分析。

⑤分析预测下一步可能出水点位置、水源、水量变化趋势,并做出危害评价。

⑥根据预测出水位置和水量,对排水设备、设施和排水管路进行排查,评价水泵、排水管路、排水沟、水管、临时水仓等是否满足要求。

⑦针对采掘工作面及开口巷道前方上述各类水害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水措施。

(3)每月25日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生产业务部门参加,对当月评价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对下月评价进行会审。

根据下月的采掘计划,对各采、掘工作面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涌水量、附近老空区、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地表水、防排水设备、通讯设备等情况逐头逐面进行水害预测安全评价。采掘计划调整,按调整后采掘计划及时补充水害预测安全评价。查出水害隐患和监控重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经业务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矿长签字确认,報送公司。

(4)评价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并实行闭合管理。评价结果为安全可控或基本可控的,可边生产边整改隐患;评价结果为持续改进的,要求停止生产或运行,进行隐患整改,隐患整改销号后,通过再次评价达到安全可控或基本可控,方可恢复生产或运行。

2.5 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要把水害预测评价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抓细、抓实、抓好,彻底解决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防治措施不力,技术管理弱化,冒险蛮干的问题。地测防治水管理人员,要把水害预测评价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去做,多深入现场,搜集第一手材料,认真分析,刻苦钻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探测手段,把地质情况分析透彻,预测准确,防范到位,措施得力,有效防止各类水害事故发生。

坚决做到先预测评价后施工,不预测评价不施工。要对预测评价的操作流程、责任分工、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都要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保证预测评价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开展下去。

(1)总工程师负责水害预测安全评价工作,评价出的水害隐患及措施必须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工作面,生产部门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地测人员不予放线。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开帮采煤。生产过程中发现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立即组织修订防治水方案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及时调整水害监控重点。

(2)安全部门对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评价和防治水技术方案、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施工。

3 安全评价制度实施效果

通过安全评价,彻底查清存在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点,实现了由常规的隐患排查向超前防范治理转移,由重点治理向系统治理转移,由安全补欠治标向本质安全治本转移,努力打造安全可控、本质安全的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评价制度在我公司地测防治水专业经过近六年的施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系统安全可靠性,有效地降低安全生產事故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测防治水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态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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