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江
【摘 要】 该文结合笔者的实际,简单介绍了雨污水分流体制及其雨污水分流的原因,然后分析了雨污水分流的现状及其问题,最后提出了雨污水分流建设的合理建议,以供同行得以参考借鉴。
【关键词】 雨污水分流 体制 现状 问题 建议
1 什么是雨污水分流体制
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水管渠排除,将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排到污水系统和雨水排入到雨水系统的体制为分流制排水系统。分流制系统是把城市污水全部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水体,对环保卫生及防止水体污染方面无疑是比较好的排水体制。
2 为什么要雨污水分流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是城市排水系统规划中的首要问题。它影响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施工方法、维护和管理模式的选择,对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质量影响深远,同时也影响排水系统工程的建设投资规模和运行管理费用。
2.1 雨污分流有利于雨水的收集、利用
可作为天然的景观用水,也可作为供给喷洒道路的城市市政用水;改善城市水环境和生态环境;通过各种人工或自然渗透设施使雨水渗入地下,补充地下水资源,削减城市洪峰流量,有效控制地面水体的污染,对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缓解水资源紧张的局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2 雨污分流有利于污水的收集、处理,有利于污水处理厂运行
雨污分流将大量雨水分流后,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大大减少,不仅避免了汛期大量合流污水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也减轻了城市污水处理的负担,提高污水处理率,避免污水对河道、地下水造成污染。
2.3 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有利于雨水、中水的利用
市政排水设施建设是一次性投资,而雨水、中水的利用却是长期的,可节约大量地下水,大大降低生产成本。
3 我市雨污水分流的现状
我市核心区建成区面积为370平方公里,市政排水管网布局分为合流制、控制分流制、分流制及部分地区散排制。合流制区域为93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老城区,面积率为25%;规划控制分流(实为混流)区域为127平方公里,面积率为34%;分流制区域为110平方公里,面积率为30%;还有一部分散排地区,面积为40平方公里,面积率为11%。
4 我市雨污水分流存在的问题
4.1 缺乏超前的、切实可行的雨污水分流规划
我市一直参照建国以来国家的最低设计标准暴雨重现期P=0.5年,但实际上因为是合流体制,随着生活污水量和大量施工降水量的增加,约78%的管网仅能抵御15mm/h(重现期0.33年)以下的降雨,设计标准偏低,并且泵站和管线均存在老化现象。管道的线位和高程也是个大问题,目前道路上各种专业管线密布,规划排水管道无处修建,管道的交叉也是必然的。
4.2 缺乏统一的领导体制,排水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①管理分散,责权不统一。目前我市城市排水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多头管理,职权混乱。②各自分管,系统分割。我市城市排水设施的所属权分别在市水务集团和各区城管局,所以在维护管理上各单位设施维护作业不同步不系统,市区排水档案资料不完整,现有人力设备资源不能共享,出现排水事故容易产生相互推诿扯皮、处理不及时,久而久之将会导致现有城市排水功能的逐年下降。
4.3 投入不足
排水设施老化、河道狭窄,过水能力低,设计标准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越来越多,排水项目的投资在财政投入的比例却很小。
4.4 监管不力、审批不严
雨污混流普遍存在。分流不彻底地区雨污水管道混接错接私接现象严重;合流制地区污水量增长,地下施工降水任意排入市政管道,占用市政管道排放空间,影响雨水排放,污染城市水系;清掏维护力度不够,排水管线维护分为市、区多级管理,管道系统清扫不彻底;法规建设和内涝积水预报监控系统不完善。
4.5 重排轻蓄,雨水、中水利用极少
全市缺少系统的雨水综合利用体系,全部由市政排水设施负担,排入合体,浪费了大量的水资源。我市日处理污水实际排放量约为200万吨,处理后达标的中水基本排放到河流作为环境补水,每年工业回用的水量为3500余万吨,仅占污水量的4.79%,造成极大浪费。
5 关于我市雨污水分流建设的建议
5.1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制订切实可行、具有超前意识的规划
市规划部门应在政府领导、牵头下,联合各有关部门,按我市实际情况,制订适合我市排水现状的设计标准,制订更具有前瞻性、更开放、更长远、更详尽、更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
5.2 建立健全相应法律法规
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仅仅是实现雨污分流的物质基础,后期的管理运行才是实现雨污分流的必要保障。目前我市破坏、压占的排水设施和私接管线等违法问题,因其行为机动、隐秘,往往深夜施工、回填,执法部门往往无从发现,即使发现了又处罚力度不够,即使处罚也不痛不痒,违法成本很低。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保证我市雨污分流建设的重要依据,从根本上建设雨污分流,加强管理,必须要形成制度,必须有法可依。
5.3 理顺管理体制
城市排水系统是社会性、公益性、系统性极强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排水系统维护管理应归口到一个由政府部门牵头负责的管理机构,实行市、区人力设备资源统一调配,城建维护费统一合理支配,排水设施维护按系统统一组织实施的城市排水系统运行管理体制。
5.4 继续加大对雨污分流的建设、治理、监管力度
城建计划中的雨污分流建设应与规划、城建项目相结合,按排水系统逐步建设,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完善郊区、市县的雨污水管网建设,要求其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建设。
在治理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监管,避免破坏、压占的排水设施和私接管线等违法问题的发生,对于已经实施了雨污分流地区,严查私接、混接管道,责令违法者限期整改,保证雨污分流的彻底实施,保护我们的雨污分流成果。
5.5 加快我市雨水、中水回收利用的研究与建设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并结合城市污水管网、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通过透水性铺装,选用耐水湿、吸附净化能力强的植物等,建设下沉式绿地及城市湿地公园,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