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新闻
叶铁桥
“文章出轨事件”是不是新闻事件?至少在两位新华社记者的眼中,不是。4月2日,袁汝婷和谢樱两位作者,在一篇题为《狗仔当道“新闻”蒙羞》的专家态度型的评论中,开头即称:明明是活脱脱在导演狗血的八卦剧,却标榜这是“新闻报道,呈现事实”;人们宁愿相信这仅仅是一起狗仔八卦事件,而与严肃的新闻报道无关。
继而,该文对“文章出轨事件”的报道展开全面批判,称跟踪手法、泄露的方式、对无辜者的伤害,都违背了基本的新闻操守,完全一副狗仔队的做派。
文章的结尾,则借“不少业内人士和专家”之口呼吁:“在目前期刊、杂志的注册登记越来越便捷的时代,不能放任一些打着新闻旗号的期刊成为甚至都被西方主流社会所摒弃的狗仔队的‘自由岛,以免它们无限度地放大、传播负能量,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顺利推行。”
这种声音,已然超出了正常媒介批评和业务探讨的范畴,给原本没有政治色彩的娱乐事件,生硬地披上了一件泛政治化的外衣。
抛开超出正常业务探讨的部分,该文值得商榷的是,“文章出轨事件”究竟是不是新闻事件?在容易出现道德失范的娱乐报道领域,报道者和媒体有没有违背新闻职业操守?该如何看待新闻人物的隐私权?进而,该如何看待公众一边消费明星绯闻,一边指责报道者的怪现状?
一、“文章出轨事件”报道是娱乐新闻领域的调查性报道
“文章出轨事件”是否是新闻事件,脱胎于对娱乐新闻是否是新闻品种的分歧。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广州日报》等报纸开辟《娱乐》专版,侧重对电影、电视、流行音乐等娱乐圈内人物、作品的报道,并且刊登很多明星的奇闻轶事,这被视为娱乐报道脱离文化报道,成为一种独立报道品种的标志。
娱乐报道究竟是不是新闻报道,一直存在争议。研究者刘宏的观点被大量引用,他曾撰文称:今天的娱乐新闻已经很难用新闻定义来衡量了,假如用经典的新闻定义来看,娱乐新闻不只是要素不全,它甚至更像是制作出来的新闻,是打引号的新闻,它可以纳入“无变动新闻”,还可以说它是“无意义新闻”,但娱乐新闻不是新闻,是一种“娱乐信息”。
确实,随手找来一条娱乐报道,如《暮光女染红发面显憔悴》(4月17日新浪网娱乐频道):“新浪娱乐讯近日,暮光女克里斯汀·斯图尔特换了新发型染了红头发,与多名男子在片场吸烟,面显憔悴。”该报道,对照新闻五要素,“何时”、“何地”不详,“何人”用一个“暮光女”轻松带过,“何事”——仅仅是抽烟而已,“何因”则完全未作交代。
即使如此,这条娱乐报道,仍是对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事实的报道,虽然其新闻要素看起来模糊不全,报道的内容也可能对绝大多数人没有意义,但并不能否认它作为一条新闻的存在。首先它是真实的;其次,虽然它不能提供像政治新闻、经济新闻等新闻品种那样严肃的“意义”,但确实满足了部分受众的好奇心,甚至对部分受众而言,它的重要性要超过某些严肃新闻。
近年来,国内有不少研究者给娱乐新闻下了定义,虽然表述方式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认同,娱乐新闻是以新近发生的娱乐界内(以演艺圈为主)的人与事为主要报道对象的新闻报道品种,主要内容为明星的事业及生活报道。
在笔者看来,“文章出轨事件”不仅是新闻事件,而且,对该事件的报道,可称得上是娱乐领域的调查性报道,不仅新闻要素齐全,且若没有记者的进取心,该新闻就不易被披露,所披露的也是公众人物试图竭力掩盖的真相。该事件的报道者卓伟及其搭档花了近8个月的时间获得核心信息,事后也拒绝了当事人的金钱收买,这是专业主义的表现。
娱乐新闻的繁荣兴盛,被视为社会各产业发展的必然产物。但也遭到了许多人的敌视,被贴上的标签,无非是媚俗、低级趣味、炒作、恶搞等。
但在笔者看来,娱乐新闻的繁盛,恰是社会秩序正常且社会发展繁荣的标志之一。只有在战争年代或像文革那样的非正常年代,才会出现正常的娱乐新闻被抑制甚至被消灭的现象。况且,娱乐新闻在性质上一般处于中间地带,或有益无害,或无益无害,或无益有小害,基本上都处于受众的接受范围内,既能让受众在安全的心理环境下接受,又不会给社会造成重大恶劣影响。
二、报道过程没有违背基本的新闻操守
确实,在娱乐新闻领域,报道者和媒体的职业表现是堪忧的,在白晓燕被绑架并被撕票、戴安娜王妃车祸、李亚鹏王菲离婚后王菲保姆车被逼停拍照等事件中,“狗仔队”的行为备受社会批判。
但“文章出轨事件”的报道过程,是否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呢?
首先,需要界定的是明星的隐私权问题。明星是公众人物,所谓公众人物,是在一定范围内为公众所关注,其言行对国家或社会产生影响的人,如政治名人、商业名人、娱乐体育明星、知名学者等。
虽然在现代社会,隐私权是人类不可侵犯的权利,但社会所达成的共识是,公众人物由于身份特殊,他们置身于公共视野中,不能期望得到和普通人一样的隐私保护,其隐私权要作出部分让渡。
正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娱乐明星因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其工作和生活为人们所关注,能引起公众的广泛兴趣。其私生活部分更是公众的兴趣所在。因此,新闻媒体对娱乐明星的喜怒哀乐、衣食住行、言谈举止、生老病死、婚姻恋爱乃至各类讯息都甚为关注。对娱乐明星工作、生活的关注是普通大众的一种普遍心理需求,是公民实现知情权的内容之一。“一个普通公民的桃色新闻可作为隐私不予披露,但对于一个娱乐明星来说,此类新闻恰好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对娱乐明星隐私权实行有限的保护或限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而且,从现实情况来看,有些明星不但不介意让渡自己的个人隐私,还想方设法传播自己的观点、兴趣爱好,甚至主动制造绯闻等噱头,希望以此引起公众的注意,获得知名度,从而获取利益。
作为代价,明星们也理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因为他们的行为可能引发公众的模仿甚至崇拜,如果行为放荡不羁,道德水平低下,必将冲击社会公序良俗。所以,公众有权知道明星们是否有不良行为,媒体对明星不良行为的报道,不但有助于限制明星们的各种不良行为,而且对维护社会秩序起着重要作用。
正如卓伟所言:“实际上我们无形中对娱乐圈也起到一种净化和监督的作用。作为一个艺人,当他取得了一定名望和地位以后,公众形象对他来讲肯定也是一个无形的法宝,他也得爱惜羽毛。但靠他自己监督自己、要求自己,肯定是不可能的。”
卓伟也听到有人跟他讲,因为有狗仔队的存在,很多艺人现在都很收敛了,很少再去外面乱搞了。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公众人物隐私的报道就没有限制,虽然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平衡在公众人物的报道上很难把握,但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中国的新闻界,经过多年发展,也形成了一定规范,甚至细化到对于明星,镜头可以对准明星家里的大门,而不能对准卧室等。整体而言,有如下几条:一是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二是其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三是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四是正常婚恋和夫妻两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五是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
卓伟等人跟踪偷拍文章是否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笔者认为没有。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出版的新闻记者培训教材中,有这么一道题:记者的哪些偷拍行为是允许的?答案是偷拍某高官与情人约会。正如前述所言,高官与明星都是公众人物,他们理应接受监督。而且,卓伟等人是在大街上拍到文章和姚笛旁若无人地缠绵拥抱,完全符合职业规范。
从被报道的当事人反映来看,他们也没有指责卓伟等人有违职业道德。相反,很多新闻界的同行尤其是娱乐界人士,都在称道卓伟的敬业精神。至于职业道德,娱乐记者圈子里流传一个说法,卓伟不可能被钱收买。而且,他也没被传出过故意炒作明星的情况。他对新闻的理解也很纯粹,追求真实、独家、轰动。卓伟在这个行业坚持了10余年,别人都退了,他还在坚持,没有信念支持是不可能的。
卓伟自己在接受采访时说:“很多人说我们狗仔队没有职业道德,实际上我们很有职业道德。我们一不跑会,二不拿红包,三不发通稿,我们靠自己辛辛苦苦的努力去做新闻,我们难道没有职业道德吗?难道那些拿红包的记者,帮人家炒作宣传的人,他们就有职业道德吗?所以我觉得在职业道德方面,我们是没问题的。”
至于新闻报道出街前,“周一见”的提前预告,实为正常的新闻产品营销手段,也跟纸媒较长的出版周期有关,却横遭“热点被刻意拉长了”的指责。按照《狗仔当道‘新闻蒙羞》一文的逻辑,是不是所有的新闻预告都是炒作呢?
三、丑闻被报道归根结底应归咎于犯错者自身
“文章出轨事件”中,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跟以前报道出来的众多娱乐新闻一样,报道者和相关媒体备受舆论批评。许多人指责他们“破坏他人家庭”、“扰乱社会风气”。
所以,有声音认为,公众是“最”虚伪的,他们一边消费着八卦,以低成本获知明星隐私,一边又指责报道者和相关媒体。正如《皇帝的新装》中,不去怪皇帝被骗子骗了裸奔,反而怪孩子们说出了真相一样。
《狗仔当道“新闻”蒙羞》一文中,也有匿名的采访对象“一位资深主编”指责道:“明明做着狗仔队的事,却硬要标榜自己在做严肃的新闻,非常令人不齿,也让新闻人蒙羞。”按理说,来自媒体同行的批评声应该予以重视,但该文却没有对该事件的报道为何让新闻人蒙羞展开论证。
在笔者看来,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说,报道者都只是丑闻的揭露者而非制造者,他们不应受到过多指责,尤其是被进行泛道德层面的批评。丑闻的存在,归根结底,是先有丑闻,才有被曝光,丑闻之所以被人指责,首先是当事人的行为存在道德过错,即使不被曝光,这种行为的道德性质也不会发生任何改变。文章如果不出轨,又怎会有对出轨行为的报道?明星如果能够洁身自好、清白干净,娱记们盯得再紧又有何用?
也许有人会说,文章的妻子,同样身为明星的马伊玮J现在正在哺乳期,她的一个女儿才刚出生,另外一个女儿还很小。看在家庭的份上,也不应该披露这个丑闻。
笔者认同卓伟对此事的看法。他说,就像一个脓包,你若不把它扎破,这个伤口永远也不会愈合;如果你把它扎破了,虽然一时会很疼,但不会给你留下隐患。“如果我们这个新闻报道出来后,他能痛改前非,重新回归家庭,承担一个家庭的责任,那这不就变成好事了吗?”
事实上,公众对明星绯闻一边追着看一边指着骂的行为,一是反映出社会大众对明星窥视的猎奇心理,二则满足了公众在道德上的优越感,甚至还满足了他们对被揭丑闻明星的同情心。指责报道者,在一定程度上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心理宣泄的通道,但冷静之后谁都明白,只要报道者没有跨越伦理底线,如同指责喊出皇帝没穿衣服的孩子,终究是荒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