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易购 左手媒体,右手服务
叶铁桥
当郭振玺风光八面的时候,不知道他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尴尬处境。
6月1日,当最高检发布消息,称检察机关已经以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对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总监郭振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时,一些人就在社交网络上感叹,中央电视台的制度设计有缺陷,让郭振玺身兼广告经济信息中心主任的同时,还负责央视财经频道的内容制作。“左手新闻,右手广告”,两者系于一身,这样的人事制度设计,很难保证不出事。
郭振玺只是因涉嫌受贿被抓的一系列新闻人受贿案中的一个。从前年开始,媒体人的经济问题就频频成为新闻。
这两年比较著名的事件有:
2013年10月,广东《新快报》经济部记者陈永洲被湖南警方刑事拘留。他向警方承认,自己在未经核实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并收受了中间人几千到数万元不等的酬劳。
2013年12月,《北京青年报》IT版主编熊熊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批捕,涉案金额达几十万元。同月,《京华时报》汽车版主编杨开然因涉嫌受贿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带走调查。
2014年,《楚天都市报》创始人张勤耘、《成都商报》创始人何华章也相继被带走调查。
这些人还未经法庭定谳,是否有犯罪行为不得而知。但从过往的案例来看,媒体人之所以受贿,无非是把新闻当成了出租的工具,是在做有偿新闻,他们的行为就是新闻腐败。
在操作手法上,他们或以新闻报道为诱饵,换取经营利益或赞助;或以新闻等形式为公司做形象广告,发软文收钱;或以曝光负面新闻相要挟,迫使对方提供钱物方面的好处;或者当遇到对被报道对象不利的负面信息时,主动向对方示好,故意隐瞒不报甚至歪曲报道,消除或降低被采访对象的舆论压力,以此换取利益;还有像陈永洲自己坦承的那种操作方式:接受一方的收买,给对方当枪使,攻击另一方。
除直接收钱外,就笔者目力所及,还有更为隐秘的新闻寻租:跑线记者把自己所在媒体将要批评揭露某机构的报道私下告知对方,让对方“紧急公关”,阻止报道的发表。随后,跑线记者因此获得大量利益。
这样操作下来的结果,是新闻媒体本应具有的公正客观立场被扭曲。进行新闻寻租的媒体和相关媒体人不仅丧失了社会责任感,而且罔顾职业伦理,滥用社会公器,其性质非常恶劣。
以郭振玺为例,网上早有一个流行的说法:央视的年度经济人物评选,有钱就可以上;央视的3·15晚会,有钱就可以不上。
据腾讯财经频道报道,2010年前,央视年度经济人物的候选名单,在评委会推选的过程中,郭振玺通常不会做任何干涉,只是在名单出来之后,会自主再加入两三个人到名单中。但2010年不再主管广告部之后,郭不仅是增加人选,而是在评委会推选阶段就开始干涉,塞进更多的人选。这使得一个具有高度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的经济新闻人物评选,堕落成了个人上下其手、大肆操纵的木偶剧。
更引人注目的是,2011年8月,央视财经频道连续集中大量栏目,炮轰百度搜索虚假信息泛滥,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甚至出现财务损失。郭振玺出事后,媒体多方求证,获得的说法是,郭振玺此前打招呼删帖未能成功,与百度有隙。
毫无疑问,这些做法,已经完全丧失了新闻人的职业操守,把新闻当成了牟利的工具。他们做的即使是新闻,目的也不纯粹,里面夹杂着大量的“私货”,新闻成了他们利益寻租、拉帮结派或是党同伐异的工具。
不论上述被带走的媒体人是否真的有罪,值得反思的是,相关媒体的机构设置和职位安排的不合理。
内容制作和广告经营混在一起,本来就是新闻机构人事制度安排的大忌,也不符合新闻单位的利益回避原则,但郭振玺却多年身兼身兼央视财经频道总监和广告信息中心主任两大要职。财经频道每天的报道对象就是公司、银行、政府部门,如果广告业务与采编业务归一人统管,那互相捆绑和输送利益就非常容易了。
媒体报道称,郭振玺来到财经频道后,整个频道的风气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财经频道原来很重业务,有一个正常的上升空间,自从郭当了频道领导之后,价值取向就发生了变化,搞关系在二套成为一种风气,稿子好不好、片子漂不漂亮……这些都不重要,会不会搞关系才决定有多大上升空间。
据笔者观察,像郭振玺这样的职位安排,在中国的新闻机构中并非个案。国内很多新闻机构的汽车、房地产、IT、旅游等版面,从操作上看是新闻版面,却被安排了经营任务,而且要以营利为存在目的。因此,这些版面上充斥了软文,几乎完全堕落为企业宣传的传声筒。极为罕见的批评揭露性报道,无非如前面所提到的,目的是以曝光负面新闻相要挟,换取经济利益。
对于国内媒体的这种弊病,人们常援引美国的做法来对照。事实上,美国媒体的做法确实要规范得多。在美国媒体架构中,新闻采编部门与广告经营部门完全分开,制度上也规定编辑、评论部门独立,广告经营部门不得干涉编辑、评论部门工作。
国内并非没有相应规定,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时的新闻出版署就要求成立专门的经营开发、经营管理机构,把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强调编辑记者与经营管理人员不能混岗,既不能让编辑部承担经营工作,也不能让经营部门承担新闻报道任务。但事实上,“左手广告,右手新闻”的状况却始终存在。
这说明,国内新闻机构的内部机制在某些方面仍然粗粝,治理之路任重而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