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香港东区法院对香港立法会议员郑松泰涉嫌的“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项罪名作出裁决,认定该罪名成立,并向郑松泰罚款5000元港币(4255.6元人民币)。
2016年10月19日,在香港特区立法会召开会议期间,郑松泰曾在议事厅内公然将多名立法会议员会议桌上的国旗和区旗拔出“倒插”。随后,香港警方以“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项罪名控告郑松泰并将其依法拘捕。
裁判法官在本次宣判中当庭指出,郑松泰倒插国旗的行为,在正常合理人士眼中,已破坏了国旗、区旗的尊严,构成“玷污”的控罪元素;其行为又发生在立法会期间,并两度倒插国旗区旗,象征意义有所不同。
根据香港《国旗及国徽条例》、《区旗及区徽条例》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区旗,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据了解,郑松泰其实不仅只有这一次黑历史,他还曾被香港舆论讽刺为“变色龙”。
郑松泰曾在2005年来到北大读博士,2010年在北大取得了社会学哲学博士学位。2005年,他在北大接受媒体采访,录制《铿锵集》时,曾表示“我是中国人,我流的是中国人的血。”但之后,他在接受采访时称,这段是自己的“黑历史”。
去年9月,郑松泰曾在Facebook上表示,重看《铿锵集》后他发现:“变的不是我,原来是香港人变得太慢,又或者根本不想变。”为此,有媒体评论感叹,一个曾经有着爱国情怀的青年,变成了要分裂国家的“网红”,如此的“变色龙”,令人唏嘘。
据港媒报道,由于郑松泰此次没有被判入狱,这次定罪将不会影响其立法会现有议席或将来的参选资格。
关于郑松泰的言行你怎么看?
本文综合《人民日报》、观察者网、环球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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