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有媒体报道称,近日清华大学物理系教授、《中国物理快报Chinese Physics Letters》主编朱邦芬在《回归后杨振宁先生所做的五项贡献》一文中披露,8年前,87岁的杨振宁曾向国际期刊投稿遭拒。
文章称,杨振宁曾向国际期刊《物理评论快报》(PRL)投过一篇稿件,但第一位审稿人轻率地认为作者是与诺贝尔奖获得者同名的某位C.N.Yang,审稿极为马虎;第二位审稿人则称其论文“缺乏广泛兴趣”和“缺少新的物理”,不适合发表在该刊物上。
在2013年出版的文集《Selected Papers of Chen Ning Yang II: With Commentaries》中,杨振宁提到了这次令他感到“滑稽和烦恼(funny and troubling)”的事。杨振宁向期刊回复称,对所收到的两封评议内容感到“非常非常奇怪”。
杨振宁在书中所附自己和PRL的邮件往来
杨振宁认为,第一位评议者称该论文的结论已包含在“同名者(即杨振宁)”在1967年所发表的论文中,属于没有认真看他的新作,以致于没有发现新作是全然不同于他1967年发表的那篇论文。对于第二位评议者的反馈,他建议其再阅读新作中的开头背景介绍与末尾结论。后来,杨振宁将该论文投给《中国物理快报》(CPL),并在一个月后顺利发表。
但有媒体在报道此事时却把人绕晕了......
有媒体在讲述此事后,转而提到杨振宁对国内学术界学术诚信问题的关注,并称,“所举之例却正是《中国物理快报》稿件的事:杨振宁通过该刊一名审稿人的不正常要求得出了判断,‘指出这是审稿人在滥用其特权而谋取利益’”。
杨振宁向《中国物理快报》投稿并顺利发表,但又指出该刊一名审稿人在“滥用其特权而谋取利益”,这是怎么回事儿?下文新闻客户端(微信ID:xiawennews)记者查阅朱邦芬所写的《回归后杨振宁先生所做的五项贡献》原文发现,这两件事并无任何关联。
原文是指2010年6月,杨振宁向其发邮件称,《中国物理快报》编辑部组织两位同行评审一篇清华博士生的论文时,一位评审人对论文给予完全正面的评价,而另一位评审人则要求作者再另外引用3 篇文章。杨振宁指出,这3 篇文章与投稿论文所研究内容实际上没有任何关系,这是审稿人在滥用其特权而谋取利益。
编辑:王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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