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创造性中技术启示判断的考虑

中国科技纵横 / 2018年07月29日 05:05

家电

浅谈基于PROFIBUS的系统诊断技术

张继媛

摘 要:一项发明创造想要获得专利权的保护,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条件。对于创造性来说,由于其在判断上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因而不同的人所掌握的知识与经验的不同会造成对创造性的结论有很大差异。本文通过对两个实际案例的创造性审查进行分析,对创造性审查过程中具备技术启示的两种常见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专利权;发明;创造性

中图分类号:G3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8)10-0217-03

1 引言

专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明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是要判断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

2 创造性审查的相关规定及解读

为了尽可能的避免审查员在创造性评判中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审查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专利审查指南中指出采用“三步法”来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是否是显而易见的。三步法包括:(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三步法”的第三步即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以下情况下,通常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i)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例如,本领域中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惯用手段,或教科书或者工具书等中披露的解決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ii)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段,例如,同一份对比文件其他部分披露的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其他部分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iii)区别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1]。

在实际审查过程中,审查员经常会遇到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相比的区别特征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的情况,即上述(iii)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两篇对比文件之间是否具有结合启示,是否能评述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通常来说,审查员通常会遇到以下两种对比文件之间具有结合启示的情况:(a)区别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对比文件2中明确记载了区别特征所起的作用,该作用与区别特征在本申请中的作用相同,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之间具有结合启示;(b)区别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虽然对比文件2中没有明确记载区别特征所起的作用,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该区别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客观上可以起到与区别特征在本申请中相同的作用,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之间具有结合启示。

3 案例分析

(1)案件1:申请号201410342498.X发明名称“一种汽车空调风门驱动机构、汽车空调及汽车”的权利要求1如下:

一种汽车空调风门驱动机构,包括:用于安装风门(3)的拨杆(2);用于驱动所述拨杆(2)的从动齿盘(200);与所述从动齿盘(200)啮合的主动齿盘(400);用于驱动所述主动齿盘(400)的电机(30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拨杆(2)从全冷状态向全暖状态旋转过程中,所述主动齿盘(400)与所述从动齿盘(200)的传动比逐渐减小,所述主动齿盘(400)和所述从动齿盘(200)上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防错装机构,所述防错装机构为所述从动齿盘(200)上的缺齿(210)与所述主动齿盘(400)上的连齿(410)。

案件1的附图如图1所示。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即对比文件1(CN1616267A)公开了一种具有门驱动机构的车辆空调系统,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是“所述主动齿盘(400)和所述从动齿盘(200)上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防错装机构,所述防错装机构为所述从动齿盘(200)上的缺齿(210)与所述主动齿盘(400)上的连齿(410)”,基于该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防止错误装配。

对比文件1的附图如图2、图3所示:

对比文件2(CN101767523A)公开了一种多模式汽车空调风门调节机构,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由锥齿连杆1驱动第一齿轮5(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主动齿盘),第一齿轮5与第二齿轮10啮合并带动第二齿轮10(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从动齿盘)转动,第一齿轮5和第二齿轮10上可设一对防错宽齿5A和10A,可以防止在调节机构装配过程中第一齿轮5和第二齿轮10的对应装配关系出错。由此可见,上述区别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1所述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均是为了防止错误装配,因而在该技术启示之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对比文件1进行技术改进,从而有动机在对比文件1的主动侧齿轮30和从动侧齿轮31上分别设置相互配合的防错装结构。

对比文件2的附图如图4所示。

由此可见,案件1当中,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所述主动齿盘(400)和所述从动齿盘(200)上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防错装机构,所述防错装机构为所述从动齿盘(200)上的缺齿(210)与所述主动齿盘(400)上的连齿(410)”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对比文件2中明确记载了区别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是防止在调节机构装配过程中第一齿轮5和第二齿轮10的对应装配关系出错,这与区别特征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因而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之间具有结合启示,可以评述本案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2)案件2:申请号201210051463.1发明名称“即热式电加热装置”的权利要求1如下:

一种即热式电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有:一加热单元(1),包含有一液体管路(11),该液体管路(11)设有一入口(111)及一出口(112),入口(111)与出口(112)之间分成多个加热区段(A),每一加热区段(A)的内部分别容置有一电热棒(12);一控制单元(2),包含有一控制电路板(21),该控制电路板(21)电性连接有多个控制元件(22),每一个控制元件(22)分别对应电性连接上述每一个电热棒(12),且每一个控制元件(22)分别控制每一个电热棒(12),前述每一个控制元件(22)设置贴附于一散热管路(23),该散热管路(23)设有两端,其中一端连接并相通于上述液体管路(11)的入口,另一端连接一流体开关(24),该流体开关(24)电性连接前述控制电路板(21)。

案件2的附图如图5所示。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即对比文件1(CN101294737A)公开了一种电磁加热电热水器,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區别特征是“权利要求1有多个控制元件分别控制多个电热棒”,基于该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高控制的精度。

对比文件1的附图如图6所示。

对比文件2(CN201041415Y)公开了一种即热式电热水器加热结构,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外管3具有数个,分别内置于各个外管3中的各个电加热元件2均相互并联设置,每个电加热元件2均与控制电路板6电连接,且彼此具有独立的电路回路,通过控制电路板6可以智能地控制各个电加热元件2通断,通过上述内容并结合附图2可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2已经给出了“多个控制元件分别控制多个电加热元件”的技术启示,因而在该技术启示之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对比文件1进行技术改进,从而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中控制两个磁性金属发热体7的控制元件设置为两个,从而使得这两个控制元件均与散热管路相贴附。

对比文件2的附图如图7所示。

由此可见,案件2当中,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是“权利要求1有多个控制元件分别控制多个电热棒”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虽然对比文件2没有明确记载上述区别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对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进行分析可知,对比文件2已经给出了“多个控制元件分别控制多个电加热元件”的技术启示,而“多个控制元件分别控制多个电加热元件”客观上必然可以达到提高控制精度的作用,因而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之间具有结合启示,可以评述本案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4 结语

通过对以上两个案例的讨论,可以看出,在实质审查过程的创造性评判当中,当本申请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相比的区别特征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时,不一定就说明这两篇对比文件之间具有结合启示,还要看区别特征在另一篇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是否相同,当对比文件2中明确记载了区别特征所起的作用时,这种结合启示比较显而易见,但是当对比文件2中没有明确记载区别特征所起的作用时,就要本领域技术人员去分析,该区别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客观上是否可以起到与区别特征在本申请中相同的作用,才可以更准确的判断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之间是否具有结合启示。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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